机构概况
科技处

    主管全所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生培养和国家继续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全所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各类科研计划的立项、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结题验收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全所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科技奖励的申报等工作。负责全所专利申报相关工作。协助召开所学术委员会会议并对所学术委员会的决议进行贯彻落实。

(二)研究生培养和国家继续教育

    负责研究生的招收和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各项相关管理规定。负责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导师的申报工作。负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继续教育项目,协助全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对地方专业人员的培训。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负责制定我所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申报、审核我所人员长短期因公出国任务,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参与我所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申报、负责与WHO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及年报工作。负责办理赴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手续及合作交流。

(四)科技开发和专利工作

    协调组织我所科技成果转化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