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新址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取得实验室认可和实验活动资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8

病毒病所7BSL-3实验室经过认真筹备,现已完成各类评审工作,并全部取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和实验室活动资格。

我所自搬迁至新址工作区后即开始筹备BSL-3实验室的认可工作,整个认可工作在武桂珍书记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首先成立了由一支病毒性出血热、病毒性脑炎、HIVSARA、脊髓灰质炎、禽流感等专业实验室组成的BSL-3实验室认可小组,BSL-3实验室认可小组根据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的要求,经过认真讨论,多次修订,编制完成了我所新版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201211月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提出认可申请,201336-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对BSL-3实验室进行了初次评审,6月评审组再次进行了现场复评审,20137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向我所颁发了认可证书。

在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可证书后,我所迅速向国家卫计委递交了实验室资格评审的申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3726-27日国家卫计委科教司评审组对我所BSL3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估论证,评审组分别对7BSL-3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文件、人员素质和拟开展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现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面试考核及实验室活动模拟操作考核,同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面试考核,参与考核的人员全部合格。专家组经综合评估认为,我所7BSL-3实验室已具备开展实验室活动的条件,一致通过准予实验室资格。

根据我所疾病控制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取得实验室资格证书基础上我所于201392日向北京市卫生局递交了7BSL-3实验室拟从事的20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申请,北京市卫生局于910日对我所颁发了实验活动批复。

至此,我所7BSL-3实验室已全部取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实验室资格证书和实验活动的批复文件,标志我所BSL-3实验室已具备使用资格,BSL-3实验室将为我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处理,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重要基础和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