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2年全国监测网络实验室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的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做好流感监测和实验室诊断工作,我中心将于7月开展2012年度全国监测网络实验室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国409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标本
(一)每家网络实验室10份考核标本,均为灭活的病毒培养液,每支100μl,病毒浓度均在容易检出范围内。
(二)本次考核的病毒型别包括季节性流感H1、H3亚型,甲型H1N1流感,B型流感,禽流感H5亚型及H9亚型。
(三)考核标本编号由6位字符组成,如001-01,其中“-”之前三位数字代表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编号,“-”之后两位数字代表考核标本的流水号。
三、说明和要求
(一)我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将于6月底将本次考核标本寄往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注意接收。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标本后请仔细检查考核标本的数量及状态,填写《2012年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考核标本回执》(附件2),并及时发送邮件至联系人(请直接粘贴在邮件中,不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将标本发放到辖区内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二)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通知辖区内的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参加此次考核工作,并传达相关考核要求。
(三)各网络实验室对考核标本进行核酸提取前,应先离心几秒钟,然后再按照各实验室使用的病毒RNA提取试剂盒的操作要求,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核酸提取(建议使用100μl RNase-free水洗脱RNA)。
此次考核不提供任何试剂,请各网络实验室自行完成对考核标本型别及HA亚型的鉴定工作。
(四)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完成对考核标本的检测后,请登陆网址http://www.cnic.org.cn/hskh2012,在线提交结果。提交完毕后在线打印结果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至联系人。提交结果的详细方法请参照网页说明。网址将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晓丹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00855
邮 件:lixiaodan@cnic.org.cn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432室
邮 编:102206
五、其它
此通知电子版可从国家流感中心网站(www.cnic.org.cn)下载。请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关注流感中心网站以获得最新信息。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