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科室职能

脊灰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5

  一、为我国维持无脊髓灰质炎(脊灰)状态,制订和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南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二、行使国家脊灰实验室(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脊灰参比实验室)的职能。开展国际合作,共同完成全球消灭脊灰的任务。

  三、建立和完善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肠道病毒病监测网络和国家级参比实验室,组织全国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病的实验室检测和监测、信息收集与处理,对全国手足口病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四、开展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循环、手足口病等重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为及时阻断或控制疫情提供科技支撑。

  五、开展脊灰病毒等肠道病毒病原学、流行病学、遗传学、免疫学等基础、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

  六、开展肠道病毒相关诊断试剂的研究与评价;疫苗种子毒株的筛选;疫苗免疫效果和疫苗使用策略的科学评估。

  七、为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的实验室封存和销毁提供技术方案,承担非脊灰肠道病毒毒种和生物样品等资源的保藏和技术支持等。

  八、负责脊灰、手足口病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肠道病毒病预防控制和科学研究相关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专门人才。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