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财务处

病毒病所财务处是代表国家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国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部门。财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活动在所长直接领导下,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其职能: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预、决算报表。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全所有关部门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3.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全所各项经费、课题和购汇人民币进行核算管理;基建资金的预、决算,配合中心做好CDC基本建设的各项工作。

5.全所开发工作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所属经济实体要向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

6.协助管理重点实验室财务工作。该室的各项经费在其独立帐号下专款专用。

7.及时向所领导提供财务数据及财务管理建议。

8.依法代缴税款。